第九章 十三行:从边缘到中心
”的外交及商务使命。作为公行总商,潘启要代表清政府处理十三行内与外国商人有关的外交、税务、治安、民政等诸多事务。潘启死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对他评价说:
他的死亡,是否会使欧洲贸易不便,这是难以判断的。他确实是一位有大才干的人,非常善于处事,但当他自己的利益或安全受到动摇而陷于困难时,他终究有能力将其消除,同时他是善于玩弄权术的,他的儿子一定能够保持其商行的信用与经营,所以没有理由设想他的去世是有遗憾的。
潘启的第四子潘有度继承了家族生意,他表现出后辈的谦恭,无论如何也不愿再像他的父亲那样坐头把交椅,但之后还是出任总商长达10年。在广州一口通商的85年里,潘启及其家族出任总商的时间最长。潘启的同文行(后改名同孚行)也是十三行里面唯一一家有百年历史的商行。
十三行里的福建人
潘启只是十三行里福建籍行商的杰出代表之一,以他及之后出现的伍秉鉴为代表,福建海商传沿明末100年来福建海商的积淀,继续引领清朝海路贸易。只不过,引领者由福建漳州人变成了泉州人。
与李旦、郑芝龙一样,潘启也来自泉州府同安县。以李旦为标志,尔后到郑芝龙、郑成功父子,再到十三行领袖商人潘启、伍秉鉴,泉州籍商人作为一个群体登上历史舞台,并主导了这一时期的中国海上贸易。因为清朝一度不允许商人出海贸易,所以以潘启、伍秉鉴为代表的十三行商人一直独揽着清朝的海上到岸交易,一直到鸦片战争爆发。
此前,同为闽南商人的漳州人独占鳌头,这似乎与身为宦官的漳州府人王景弘有关。王景弘是郑和下西洋时的副使,先后5次跟随船队南行。没有南行的两次,他受命到闽浙沿海招募大批水手和造船工匠,许多漳州人就在这个时候成为官方水手,他们成为事实上公费出门看世界的一个群体。1434年,郑和死后,王景弘还奉命率领船队出使了一次苏门答腊。
从那时起,漳州人的海外贸易意识被激发。1572年,漳州月港成为明朝唯一准许海上私人贸易的港口,这种安排绝非意外。这段时间,漳州商人独占先机,掌控了通过马尼拉、长崎、巴达维亚(今雅加达)、澳门等港口转运到中国的白银贸易,显赫一时,向外移民大增。其中,在马尼拉的漳州海澄人十居其八。
伴随月港的衰落和1603年西班牙马尼拉当局对华人的大屠杀,漳州商人元气大伤,尔后郑氏父子以泉州安平为大本营,构建了海上贸易帝国,奠定了泉州海商独领风骚的历史地位。
在潘启到达广州前,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福建商人,并在对外贸易中占据鳌头,譬如十三行中的凌官与安官就实际独揽了整个外贸。黄启臣在《清代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中表示,康熙(1662~1722)年间,在广州的福建行商有Limia、Anqua、kimco、Shabang、Canqua5位,在雍正(1723~1735)年间则有Snqua、Cowlo、许藏兴等数家,乾隆(1736~1795)年间有林广和、郑德林等数家,嘉庆年间拥有洋行8家和大小商行30余家。
黄启臣文章中的Limia、Anqua很可能就是凌官与安官。如果事实如此,这时的福建商人已经在十三行中占据主导位置。章文钦参阅《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所载资料说:1732年十三行洋行共有17家,结果被“闽人陈汀官、陈寿官、黎关官三行,任其垄断,霸占生理”,其他14家中,还有6家是陈汀官等人的亲族所开,剩下的卖货行店,如果不是钻营在陈汀官等门下,“丝毫不能销售”。不仅如此,凡卖货物给洋商,必须“先尽九家卖完,方准别家交易”。章文钦的结论是:“若非监督纵容,伊等岂敢强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