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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五)
践操作课的话,那就开心了!我还不如自己提防着点儿。但是每次同房都要往里边放个塞子,真没多大意思。更何况我把牙刷子给搞断了。”

    “牙刷子?”

    “你在美利坚时,难道他们就什么也没有让你见识见识?是美国陆军妇女队的一个成员送给了我这玩艺儿。噢!挺小巧的,像只小西瓜帽,只是要放到适当的位置,需要一种玻璃制的工具:我管它叫牙刷子,可我给搞断了。”她狡黠地看了我一眼,“我让你听了不舒服吧,嗯?”

    我耸了耸肩膀。“我在思忖着既然是件麻烦事,可你为什么还要一味做爱。”

    “要是我不搞,怎能和男人们玩儿到一块儿去呀?女人让我讨厌,跟小伙子们玩儿才有意思。可要是我和他们一块儿出门去玩儿,我就得跟他们睡觉,别无选择。只是搞得频繁不频繁,时间长短有别罢了。朗贝尔呀,他是什么时候都要搞,真是没完没了。”她哈哈大笑了起来。“我猜想他一旦不搞,就拿不准自己是否真的拥有那玩艺儿了!”

    纳迪娜的咄咄怪事之一,就是她在许多床上厮混过,说起下流话来眉头皱也不皱一下,可一旦涉及她的性生活,她便变得极为敏感。每当朗贝尔憋不住影射一下他们俩的私生活,她总是气呼呼的,况且朗贝尔还特别爱提这种事。

    “有件事你似乎不大了解,”我说,“那就是朗贝尔爱你。”

    她一耸肩膀:“你总是不愿意明白。”她以通情达理的声音说道,“朗贝尔在他的生活中已经爱过一个女人:罗莎。后来,他想得到安慰,遇到一个姑娘就抓住不放:那就是我。实质上,他开始时甚至都不乐意跟我睡觉。后来等他知道亨利跟我发生过关系,他才动了念头。可我一直都不是他的心上人。拥有一个女人,这在他看来似乎比去搞妓女更有男子气派,也更方便。可我在里面根本算不了什么东西。”

    她多么善于混淆是非,其手段之巧妙,使我不禁感到气馁。真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驳斥她。我软弱无力地说:“你总是颠倒是非。”

    “不。我知道我说了些什么。”她说。

    她终于穿了一件洁净的裙子,俩人一起去了巴黎;可回来时更是闷闷不乐,很快又吵了一场,我当时正在花园做事。这天早晨,昏暗的天空沉重地压迫着我的肩头,把我紧逼在地上。在我身边,朗贝尔在读书,纳迪娜打着毛衣。“实际上,”她前一天对我说,“度假是很累人的,每天都得琢磨如何消磨时间。”显而易见,她已经感到厌倦。一次,她的两只眼睛定定地盯着朗贝尔的颈背,仿佛要用其目光的力量,硬把他的脑袋扭过来。她开了腔:

    “斯潘格勒那本书,你还没有读完?”

    “没有。”

    “等你读完,给我看看。”

    “行。”

    看到有人手里拿着书,纳迪娜不开口去要就不甘心。她往往把书带到自己房间,可书拿回去也是白拿,只不过是增加她房间里那摞书的一点高度而已,那些书呀,都是她准备将来读的。确实,她读书速度很慢,仿佛总是带着某种敌意,往往是读不了几页就厌烦。她冷笑着继续说:

    “据说那纯粹是个混蛋!”

    这一次,朗贝尔抬起了头:

    “谁跟你说的?你的那些共产党伙伴?”

    “谁都说斯潘格勒是个混蛋。”她从容不迫地说,接着在地上伸了个懒腰,咕噜道:“你还不如开摩托车带我去兜一圈儿。”

    “噢!我可没有一点兴趣。”朗贝尔冷冷地说。

    “咱们先去‘梅斯尼尔’餐馆吃午餐,然后再到树林里去逛逛。”

    “那准会被暴雨淋个透,瞧瞧这天空。”

    “绝不会下暴雨的。还是说你讨厌跟我一起去散步吧。”

    “我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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