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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员,他和他那个神经质的泼妇老婆希娜,还有两个十多岁的孩子住在博德斯,日子过得入不敷出,那两个孩子倒是出奇得乖巧。马丁和他哥哥住的地方从地理上说来并不远,不过他们几乎从不见面。跟克里斯托弗在一起很不舒服,他的处世方式夸张而不自然,就好像他曾经细细观察过其他人的处世方式,然后决定要去模仿别人,以为这样他在别人眼里会更可靠,别人也更容易接受他。马丁是许久以前就明白了学别人终是学不像的。

    马丁和克里斯托弗从不将伊斯特本的房子称做家,他们的母亲缺乏那种将一栋房子注满家的意义的人格魅力。他们之间通常会这么谈到那里,你下次准备什么时候去那栋房子?似乎房子比他们的母亲更具指代性。其实那房子几乎没有任何特点,每过两三年重新刷涂上的灰黄颜色总是一样的讨人嫌,漆上没过多久,墙面又会沾染成惯常的尼古丁般的脏黄色。他母亲就是支老烟枪,吸烟可以说是她的主要特点。湿漉漉的星期天呆在他母亲的房子里,马丁觉得地狱也不过如此,大概只是将那一刻永远延长而已。那通常是在一月里,下午四点钟,没有通风设备的厨房里弥漫着整个牛小腿炖煮着的味道。在缭绕的香烟烟雾里喝着寡淡的茶,吃着甜得腻住人的嘴巴的、注着方丹糖膏的小蛋糕。电视里正在重播《米德索默的谋杀》。

    他们的母亲如今已经老得颤颤巍巍的了,但是没有任何即将离世的迹象。在花费与收入之间站立不稳的克里斯托弗抱怨着,照这么下去她可能会活得比他更长,那他就永远别想继承伊斯特本的半栋房子来解决他银行账户的危机了。

    马丁的小说上了畅销书排行榜不久,他就去看了他母亲。他指给她看畅销书排行榜本周前50名的名单,然后告诉她:“亚历克斯·布莱克——就是我,我的笔名。”他笑了,而她却叹道:“哦,马丁。”好像他做了什么特别讨人厌的事情一样。

    当他买下默奇斯顿区的房子时,他可能并不清楚究竟什么能让一栋房子变成家,但他很清楚什么不能。

    克里斯托弗只来过马丁家里一次,就在马丁刚刚买下房子的时候。那次来访本来就很难对付,因为希娜更是雪上加霜。希娜是只披着女人皮的野狗。

    “你他妈要那么大的房子来干吗,马丁?”克里斯托弗问道,“就你一个人啊。”

    “我可能会结婚,然后有孩子。”马丁辩解道。

    希娜吠道:“你?”房子最顶上有个小房间,能够看到花园的风景,马丁将它指定为自己的书房。他觉得在这样的房间里,他可以写出具有个人风格、力透纸背的作品,而不再是重复尼娜·赖利系列陈腐俗套的故事。他作品中的每一页都将是创造性地合理调配激情和理性的产物,堪称足以重塑阅读者人生观的杰出艺术品。让他失望的是,这并没能发生,连他曾经在这房子里感受到的生命力也在他买下房子之后消失了。现在,当马丁从正门走进房子,他会觉得这里从没住过什么人,连他自己也不住在这里。这里根本不会有什么欢乐的恶作剧。

    “欢乐”是马丁格外喜欢的一个词。他一直在想,他要是有孩子,他就叫他们欢欢和乐乐。人如其名啊。

    所有那些由宗教衍生出来的名字取得都是有道理的,像是佩兴丝、查斯特蒂。

    摊上个易被人忘记的“马丁”之类的名字,倒不如直接用美德来做名字。杰克森·布罗迪,这名字不错。他遇事沉着冷静(我以前是个警察),不像马丁,被激动的情绪搞得死去活来。那又不是什么好事弄出来的激动情绪,不是因为欢乐的恶作剧,而是因为事件。

    大学时代有一段很短的时间,他曾经跟一个叫斯托姆的女孩子交往过(不像大多数人所以为的那样,他还是有过女朋友的)。那是一场遭遇(是单方面的遭遇而不是双方面的恋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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