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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让去哪儿就去哪儿。为此我的父亲得到了一大笔钱,并且他坚信,我去那儿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那是他在萨哈卡所无法提供给我的。至于我的母亲,在这件事上,她理所当然地没有发言权。我的新婚丈夫把我带到了纳兰黑德。事实证明,他还是非常善良的,并且有权有势,是那维勒巴国王的朋友。他对他所有的妻子和儿女都很好。我在美国念了书,学会了读书写字,还有舞蹈、绘画、缝纫什么的。我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抄写员,可以说一口流利的法语,还是重剑好手。”

    莱梅克吃力地看着朱蒂斯,但她乌木色的裙子还是渐渐模糊起来,仿佛就要融进周围的空气里了。舞厅里的音乐在他耳朵里如同鬼哭狼嚎。他不禁又一次把目光投向那只手提包,猜测着他成功的几率。

    “说完啊!”他粗声粗气地吼道。

    “难怪了。你都坐着等死了,我还在这里喋喋不休,真不体谅人。你是希望我现在闭嘴让你一枪把我杀了呢,还是让我讲完故事?”

    莱梅克突然想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发笑——虽然这看起来有点儿不太正常。但是他内心不断加重的恐惧感打消了这种奢望。

    他转过脸去,挑战似的说:“说完吧。”

    “我的丈夫渐渐对我不满起来。因为我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千依百顺,至少不是他当年在刺客山庄的小溪边追求的那种女孩。我称他为安嘎,而不是护班。就相当于叫他‘先生’而不是‘可以让我为之献身的人’。我不愿意总呆在闺阁里。我会去田地里溜达,有时候甚至会进城。他知道了就用笞杖打我。我每天早上都会站在墙头看骆驼商队离开纳兰黑德。我真的想跟他们一起走,因为我实在厌倦了做砦本。终于有一天,我下定决心离开我丈夫。”

    莱梅克吼道:“你杀了他?”

    朱蒂斯轻轻摸了摸他拿枪的胳膊,“看来我得快点儿了,亲爱的麦克。你已经越来越暴躁了。不,我没有杀他。他有很多收藏,包括一对古董匕首。趁他睡觉的时候,我把一只藏进他旁边的枕头里,另一只自己留着。不幸的是,它现在落在纽伯里波特的警方手里。我就这么逃离了安嘎,回到我父亲那里。但他毫不犹豫地把我赶了出去。他说我是一身白离开他家的,要回来唯一的途径就是一身黑。可我不能再一路赶回纳兰黑德,把我年老的丈夫杀了,好变成个寡妇呀。而且既然我连家人都不能信任,我还能信任谁呢。所以我就离开了伊穆朗特。我对那兰斯国家毫无眷念,因为他们对女人太苛刻了。是它让我们沦为了奴仆和乞丐。这也是为什么,在我开始杀手生涯之后,我用了朱蒂斯这个犹太女英雄的名字。目的就是要让自己不忘仇恨。”

    莱梅克的两肩一阵颤抖——这是抽搐的征兆。很快他就会无法控制那把正对着朱蒂斯内脏的枪。而她则会扬长而去,任由他死去。

    “我接受过严格的训练,麦克。我在很多世界顶级的大师门下学习。他们有的在叙利亚,有的在埃及,有的在伊斯坦布尔,还有的在欧洲。我也在世界各地工作过。我甚至还在这儿接过一个活儿,就在华盛顿,给苏联人做的。你知道是哪一个吗?就算为了我,清醒清醒。我们就快完成了,你和我。回忆一下1941年,”她鼓励道,“Bellevue旅馆。”

    莱梅克在自己即将崩溃的思维里搜索着那个名字。他想起了那桩谋杀案:一个前NKVD的接线员,当过逃兵,后来又脱离苏维埃成为托洛茨基分子,还写过一个tell-all:我是斯大林的特工。为了集中注意力,莱梅克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但很快意识到自己脱离了对朱蒂斯的监控,于是又立马睁开了。可朱蒂斯却纹丝不动。

    “克里夫斯基。华特·克里夫斯基。头部中枪。”

    她看起来很满意,“警察判断为自杀,可大家都不相信。这的确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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