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候补法官
虐待女性的那种淫秽场面,她是感到不满的。但她并不想否定,那些场面是对她本身的性的固有的、被动的感情的一种奇妙的刺激,然而,她认为男性喜好女性的那种媚态并因此而洋洋得意,恣意玩弄,对于女性是一种亵渎和可诅咒的。
关于上田宏,她认为:他虽说是法律上的少年,但已性成熟,使非公开的妻子怀了孕,而且,已是机械工。如果他有杀人意图,当然应当受到应得的严厉惩罚。然而,她似乎觉得情况并非如此;看不出有准备杀人的动机来。
“我觉得他只是打算威胁威胁才拿出小刀来的,但由于一时冲动失手才杀了人的。不是这样吗?”
光子把装有红茶的碗放在桌上后,这样说。
“事实究竟怎样,可以说还不清楚。但是,检察厅和警察把此作为重案加以追究乃是一种义务。”野口回答说,“这是因为国家有保护公民不受罪犯侵害的任务。犯人嘛,他肯定会说,杀人是由于一时冲动啦,或一时发火啦等。但检察官要是只听犯人一面之词,那么,这个检察官就别再想当检察官了。”
“不过,上田宏并没有交待说,是为了杀人的目的才买小刀的呀。”
“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任何发言权。因为我只收到一份起诉书。最近一个时期,舆论大吵大嚷什么审判不可象美国式的,采取公开审判的主义,要彻底贯彻只依靠一份起诉书的主义。《女性周刊》说,上田宏没有杀人的意图,但这是在警察调查案情阶段中的报道,以后会怎样,还不知道呢。也许有新的自供吧。但即便没有自供,既然起诉书上那样写着,也必须看做是已经有了证明材料的东西。警察和警察厅,不是也同所想象的那样,在有名案件的报道和解说上,会有所疏忽?也不是象推理小说和批评审判的文章中所写的那样警察和检察厅的调查是马马虎虎、不负责任的。”
野口说了这大套话的目的,是要多少修正一下妻子的先入观。他知道,自己的这些话多少夸大了警察和检察厅的能力。这是因为在他过去七年间所接受的约五百份起诉书中,漏洞百出的现象还是相当多的。
过去作为进修生去别的法院进行业务实习时,曾接触了这样一件放火案:尽管犯人的自供完美无缺,但最后被宣判无罪释放。
其具体内容和情况是这样的:被告人自供说道:自己把天棚电线弄破使之好象漏电似的。但这里有可疑之点,这就是被告人六十四岁,原是教员,那种电的作业他会吗?另外,其动机也有问题。于是,审判长利用职权查阅了电力房公司的账簿,结果查明:被说成有问题的电线于五年前被移到房子的另一个位置上去了。就是说,被告人仍然自以为那股电线还通过天棚,所以,他的自供,也不过是靠自己想象的自供罢了。
由于物证大抵跟房子一块烧毁了,放火案便是一个难以处理的案子。警察相信了老人的自供。是基于下述的理由:
那位老人刚死了老伴,想到远地的女儿家落户居住,但被拒绝了,因而感到悲伤。于是,他就想:如果房子被烧,自己无住处,女儿就会不得不同意到她那儿同居吧。这就是他放火的动机。在回答警察例行审问时,他总是漫不经心地回答说道:“如果家被烧了,我就能到女儿家住了,对此,我不知想过多少遍了。”
事不凑巧,他想的倒真的灵验了。
但是,实际情形是,在老人家失火后,女儿夫妇来探望他时,却把他临时接到女婿的一个亲戚家住,断然拒绝老人要到自己家同居的要求,据说,女儿还亲自劝老人说道:“你不好进养老院吗?”
因此,老人感到极度悲伤和绝望,认为不论到养老院还是进监狱,对自己反正都是一样,不是天堂。这样,就把一次自家的自然失火,故意说成是自己干的,这就为警察提供了假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