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三章 公开的审判
从审讯到写起诉书,公判部负责到法庭起诉——这个分工是泾渭分明的。本来两个部之间应当不断地经常地联系,然而,检察厅也和其他一些官厅一样,存在着宗派主义;彼此联系,互相协作,这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搜查部为不断发生的一个又一个案件忙得团团直转。一份关于案件的材料交给公判部以后,作为搜察部,那实际上就是关于一案的结束。

    上述这些情况,是冈部在广岛地方检察厅搜查部工作时通过经验得知的。那时,有一个公判部的新任检察官,老是向搜查部打电话询问细节,因此,搜查部的人都讨厌他。

    虽然如此,但搜查部的人对公判部的人提出的问题回答也不能太冷淡,如果冷淡了,就会在开头陈述中,削弱起诉书的宗旨,其结果简直等于帮了辩护一方的忙。这样的话,迄今为止搜查部辛辛苦苦搞到的调查材料、证据就不难变成废纸一堆。总之,在检察厅的内部,也存在着很难平衡的利害冲突。

    冈部检察官,不用说用不着向搜查部打电话,也有信心想办法能干好。

    “下面,就伺机杀人之点,我说明一下。被告人怀有杀意,哪怕是离作案时间一个半小时,只要证据充分,伺机杀人作为下一阶段的行为,当然是可以预想的。所以,我认为时间长短是不存在问题的。三十分钟,甚至十分钟也是足以成立的。这些,我都将打算在‘冒头陈述’中予以阐述。”

    冈部检察官以干脆的语气结束了自己的发言后,便坐下了。

    法庭暂时沉默了一会儿。谷本审判长把脸转向菊地辩护人的方向说道:

    “检察官的解释正如您所听到的那样,听了这种解释,被告一方对起诉书还有什么意见吗?”

    菊地辩护律师站起来。他说道:

    “把具体日期确定为六月二十日,这是检察官要尊重客观事实的心情的表现,被告一方不能不对此表示敬意。”冈部的语气多少带点讥讽,“如果在‘冒头陈述’中阐明被告有伺机这一事实,那么,被告一方则感到满意了。只是,我想请法院把冈部检察官所讲的这一点记录下来。”菊地辩护律师说完坐了下来。

    对待被告人的自我交待的材料,是战后审判中微妙的一环。作为检察官,如果请求首先把这份交待材料拿出作为其犯罪证据的话,那倒是最快最省事的办法。但也有使审判官带上预断被告有罪之虞。按规定:从排除预断的原则出发,自我交待材料在有关犯罪事实的其他一些证据调查核实工作结束后,检察厅才能向法院提出。

    杀意是罪犯作案主观上的要因。冈部检察官断言上田宏怀有杀意是六月二十日,这很容易可以推定出,是自我交待材料上所写的日期。

    如果菊地辩护人固执抓住不放,那么,他就会问道:“检察官说是六月二十日,这是不是根据被告的那份自我交待材料?”而这样问也不是不可的。但是,要求就起诉书上的问题做一解释是审判的开头手续之一。在这个阶段,如果追究这些问题都是违反法庭上的常识的。

    总之,在被告产生杀意的日期上,已作为一个问题,唤起法院的注意,对此,菊地辩护律师是感到满意的。

    <er h3">02

    候补审判官野口坐在谷本审判长右边,听着冈部检察官和菊地辩护人一问一答,而且,回忆起早晨上班前妻子光子所提出的问题也是这个到底有无杀意的问题。

    “说不定正象周刊杂志所写的那样吧?”野口隐隐约约地这样想着。

    审判进入下一阶段。在审判长的要求下,被告再次登上证人席。

    “被告对起诉书还有什么要说的话吗?”谷本审判长轻轻地说道:

    “被告不想回答不回答也可以。不过,在这里讲的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事件简介 >事件目录 > 第三章 公开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