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公开的审判
,不管对自己有利无利,都将被作为证据而采用,所以,希望说时要注意。”
这也是作为一个审判长在法庭上的老生常谈。不过,谷本考虑到上田宏是少年,不知道有保护被告人的沉默权,所以,以亲切的语句提醒他,以便引起他的注意。
但是,就提问被告本身的意义来看,由于是关系到被告是否承认其罪行的问题,所以,在审判开头的手续中,是接着宣读起诉书之后的重要阶段。
上田宏的脸色由于紧张而显得僵硬。他回答说道:
“杀死初子是事实,正如起诉书上所写的,但是,我买小刀是为了搬家用,而不是为杀人用。另外,我也不是为了杀人把初子带到晒泽去的。她是要求我用车带她回金田镇,我才答应的,让她坐在车后货架上。我带她,丝毫也没有故意之意。”
上田宏说着说着好象兴奋起来,刚进入法庭时的那种怯懦、恐惧的样子不知不觉地消失了。
“我杀死初子,确实做了坏事,犯了罪,我从内心里感到对不起初子。但我真的没有想杀害她的打算。她当时对我说,要把我和良子出走的事告诉我父亲,我就想吓唬她一下,别这样做,便拿出了小刀来。当时,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干出那种蠢事。然而,的确是我干的。所以,我应当受到惩罚,处死刑也是罪该应得。但说我是有意杀害却是不合乎事实。我觉得我还不是那种人。”
上田宏说完向下看了一眼。他那苍白的面颊上似乎有了一点血色,泛起微微的红辉。他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咬着嘴唇,可以看出他是在强忍着眼中的泪。
上田宏在法庭上的发言,将变成下记文章,留在法庭记录中:
“关于第一个事实,作案地点、方法大体如起诉书所写,但不是早有杀意才买小刀的。他没有害她之心。只是怕她把自己和良子的私奔计划泄露给父亲喜平、良子母亲澄江后告吹才用刀子威胁她不要那样做。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刺死了她。”
谷本审判长非常认真地注视着上田宏的表情。这是重大的关键的时刻。检察官既然以杀人罪起诉,那么,首先必须有被公认的能足以证明被告有杀人意图、即确定有杀意的足够事实,说得极端一点,就是有被告的自供。被告人往法庭上推翻自己的口供是常有的事。这对检察官起诉无疑是不利的。如果检察官对此有足够的证据予以驳回固然很好,但被告人大抵象上田宏一样,只说了些记不得之类的消极的事实。这种情况一般被认为是“撒谎”或“遁辞”,从而有给审判官在“心证”上留下坏印象的危险。
冈部检察官在上田宏发言时,把脸转向一边,那表情就好象在说道:“你胡扯了些什么呀!”但谷本审判长却在上田宏讲话期间,一直认真地注视着上田宏的表情。这是为了取得关于他讲的话真伪的“心证”。不久,谷本把脸转向菊地辩护律师一方,问道:
“我想问一下辩护人,被告意见,从法律角度说,就是承认其罪行,否认其杀心,是这个意思吗?”
菊地立刻站起身来,回答说道:“作为辩护人的意见以后再归纳。关于对所提的问题,作为回答,我想再补充一下被告的话。被告是否认有杀害之心才害死被害者的。”
这个巧妙的说法,其意思是说,虽然想刺而刺了,但并不是想杀死而刺的。这样,就跟伤害致死罪的主张相一致了。
“好。那么,再问问被告:关于第二个事实,即掩盖被害者尸体是出于怎样的打算?”
在此以前,上田宏在审判官与辩护人一问一答期间,表情始终显得很紧张,头一会向左,一会向右,忐忑不安地看着他们两人的脸,但听到审判长对他又提出问题,又端正了姿势,回答说道:
“是。这正如起诉书上所写,因被人看见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