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玛丽咏把黑皮书放在膝盖上,喝干杯里最后一口橙汁金酒,又倒了一杯。
烈酒烧着喉咙,回味有些苦涩。这种滋味,在她读的这一页页故事中,有许多人都同样感受到了。
她的手指抚摸着封面。
这本日记,读起来很惬意,至少,在开头的地方是如此。
作者在他叙述的案件发生前开始记这本日记。开头似乎就是一段长长的闪回。
从第一个句子起,忧郁就透出纸面。杰瑞米·麦特森是个受伤的男人,他在纸上倾吐自己的痛苦。与他在前言中讲的相反,可以感到,这远远不只是一份以提供信息为目的的汇报。他在卸去压在心灵上过于沉重的负荷。
另一个让玛丽咏感到困惑的是,他很少用“我”字,作者竭力把自己放到其他人中去,用的是“我们”,他尽可能地使用“警察局”、“英国人”、“男人”和“其他人”。
不过,刚读到的那几页,玛丽咏很不喜欢。这些谋杀孩子的案件。
她不敢肯定自己真想知道这种事。
可是,她有好奇心。
她探身看闹钟。
23点12分。
她一点儿不累。出了有人偷入家中这件事,她精神太兴奋。读着日记里的故事,自己的恐惧和恼怒全都烟消云散。
她瞥了一眼镇子里的尖屋顶。
书在她的手中打开。
一挂断电话,杰瑞米·麦特森就叫上搭档阿齐姆。两人飞快地赶往穆汉迈德·阿里路,车子沿着这条路行驶,然后在城墙边向东转,出了城。他们穿过一处古老的陵墓,来到哈里法墓前。
在车子里,他们把阿齐姆迄今为止的调查结果作了一番总结。
阿齐姆一人要掌管一切,为了赢得时间,他尽量把任务分派给下属。
一部分警员去每户受害人家听取证词;另外一部分则挨家挨户地向居民们打听,谋杀案发生的夜晚,他们是不是听到过或看到过什么反常情况。
然后由阿齐姆汇总各方报告,他对情况作了一番梳理之后,试图找出一条线索,却没有成功。自从第一天起,案件几乎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他只能自我安慰说,自己已经尽心尽力了。三个受害人。
或许,今天又有了第四个。
都是十岁不到的孩子,生活在同一个区域——开罗城的东北角,出身于极其贫寒的家庭。他们知道的就这些。
与墓地平行的一条柏油路上,有汽车已经在那儿了,他们把车停在边上,杰瑞米和阿齐姆步行走完了最后一段路。这里就是沙漠的起点。
中午将至,气温约在摄氏三十多度,热气像是从地底下钻出来,在空中螺旋上升,迷蒙了天际。高高的坟墓尖塔在沙子上投下影子,画出一条平静的小道,邀人循着它们的影子前进,仿佛是真主的信息透过石头从另一边传过来。
无檐的墙头像海浪一样绵延,各种颜色的石砖组成红色、粉色和白色的蜂窝形状。到处都有些圆顶和塔楼冒出来,在烈日下,像蜂巢般发出嗡嗡声。
理查德·帕里斯特,警察局的摄影师,坐在一条死胡同前的大石头上,帽子搁在膝头,工作器材摊在脚前。他用手帕擦着额头,不仅仅是因为天气炎热,更是因为他刚刚受到的震动。天气其实是出奇地热。
帕里斯特抬头望着新来者,眼睛红肿,目光涣散。
他似乎在寻找一条分界线,区分人与野兽的分界线,那是装在潜意识中的一盏警灯,当念头走得太远时,警灯就会亮起。
他脸上的汗水像张透明薄膜似的从发际向下滑,从下巴边滴落下来,留下一张铁青的脸。他的嘴唇在哆嗦。
当杰瑞米走过他面前,摄影师的嘴里发出喃喃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