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一整天披着雨衣步行,仍没有新的发现,就这样在桥下就寝。水量增加的河流的声音迫近耳际,并不讨厌死,身体却紧张起来,很难入睡。
她没有确认日期,所以日子过得混沌,但离开老人的家大约过了将近两星期吧。山上的树木开始染上颜色,露宿时虫声嘈杂,早晚需要厚衣服。
想起死去的人在世时的身影,哪怕只是一瞬间,也感到胸口发闷。在这苦闷还没消失的时候,静人又问起下一名死者的情况。多的时候一天五件,死难者多的事故则有过哀悼超过十个人的情形。倖世感到接连不断地想象死者的模样会丧失元气,便在半途放弃尝试和他相同的哀悼。
用静人的话来说,反倒是不要深深地把一个个的人留在心里,才能继续哀悼。
“我以为,深深地怀念某人的死是属于死者家属或亲近的同伴的,也就是所谓特权。我在旅行的过程中意识到,作为他人的我,最好是像记住令人怀念的友人的回忆一样。”
倖世得知,他的哀悼还有其他许多仿佛是自订规则般的东西。
静人说,自杀的情况下,大约顾虑到隐私,除公职人员或名人以外,报道都不透露姓名和年龄。最近,其他死亡事故也多不出现个人的姓名,就算拜访报道提到的大致位置,有时候谁也不知道该事故,这种时候就无法哀悼。
就算尸体被人发现,因各种原因导致身份不明的场合也是同样。
有各种各样的例子让他烦恼着该怎样做,结果是,“尽管遗憾,在无法哀悼的场合,我就认为和去世的人没有‘缘分’。”
反过来说,对于能够哀悼的对象,似乎他感觉到了“缘分”。
“有一次,我在三岔路口偶然选了右边的路,其结果是发现了供花。有人去世的地点要是在海拔几千米的山上,或是在遥远的海上,就没法轻易到访。因此,当条件交叠而能够哀悼的场合,我感到还是看作‘缘分’比较恰当……我以为,自己是作为所谓‘有缘人’来哀悼。”
那么,对于没有“缘分”的死者就什么也不做吗,就这样忘记吗?倖世问。
“我会记录去世的日期或是尸体被人发现的日期,不时翻开笔记本追忆。虽然什么也做不了,但我祈愿那一位得以安眠。”
他那一步一步仿佛在确认脚下有什么的步伐,也是有想法的。
外出旅行的第二年,购物回家的主妇被一个据说想要随便杀个人的男人从背后剌中,静人访问了现场。凶杀地点并没有标记,他来回兜圈子的时候撞到了一名拿着花束的男性。那是去世的女性的丈夫。当他提及哀悼一事,男人便以失神的视线看向静人站着的脚下,“就是那里,就倒在那里。”
静人说,他在那之后有一阵子害怕走路。与其说是害怕死者曾经倒卧的地点,不如说是担心踩着死者本身呢,这样的强迫观念使他选择走在路边或是快步走,试图减少双脚在地面接触的时间。在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哀悼了许多人的过程中,他领悟到,若是追溯到遥远的过去,那么不管是怎样的地点,有人曾经死去的可能性都不为零,要是这样,“在自己的脚下,被某人深爱过的人曾经死去,我想边体会这一点边继续旅行,便决定小心地走。不过……”
静人羞愧般地坦白道,不觉中怔怔地走着的时候也不少。
然而,缓慢也罢,怔怔也罢,倖世已经疲于行走。疲于露宿。疲于看透静人的真意。他用只能认为是牵强的形式把所有的事说成是爱。她疲于为此而焦躁。朔也愣住了,久久地沉默着。
忽然,倖世感到或许差不多够了。再这样走下去也不会有什么改变吧。
今天走一天,要是没有收获就不再旅行了。早上,她边钻出睡袋边下定决心。
〈你终于这样想了吗?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