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的确是——天理难容。”
是否该将尸首卸下?万三问道。
虽然巴不得尽快将之卸下——
“得再稍后一阵。死后仍遭曝尸受辱纵然堪怜——然而或许仍得供其他同侪详加查验。如此残虐不仁之恶行——必得以王法制之。想必不出多久,便将有同侪前来。”
志方虽这么说,但依然不敢进入番屋。
毕竟上有尸首,谁愿在其下啜茶?
果不其然,旋即有持大刀之小厮随行的与力一骑、笔头同心笹野、以及多门与钤木两名同心赶至现场。幸好已事先将看热闹的人群全数驱离,众人得以谨慎卸下尸首,进行一场破天荒的自身番屋内查验。
四具尸首被并置于番屋板间内。
看来,四人乃遭凌虐致死。
虽不见刀伤,但每具尸首上均清晰可见施暴痕迹。
志方再也按捺不住,径自步出了番屋。与这伙同心凑在一起,也办不了事儿。
万三紧追其后喊道:
“请大人留步。”
接着便一脸罕见的凝重神情,邀志方走向屋后的柳树下。
“怎么了?难道——还有什么机密可禀报?”
“是的。大人可知——二三日前,多处均曾发现尸首?”
“不可胡言。”
“不——此话保证属实。光是小的亲耳听见的,便有五件。据说死者均为无宿人或野非人之流——虽知人命无贵贱之分,但似乎正因死者身分低贱,未受任何重视。”
岂有此理?志方说道:
“不论身分为何,凶案毕竟是凶案,城内出现尸首,岂有放任不管之理?”
“大人,大义名分可不是处处管用。”
万三打断志方的话说道:
“大人为人处事光明正大,小的比谁都要清楚。深知大人为信为义,甚至不惜赴汤蹈火。大人生性本是如此,小的此言绝非奉承。正是为此,小的即便力有未逮,亦深以辅佐大人为荣。故大人此番义愤,小的亦甚是赞同。不过,大人,世道并非如此。一如武士与百姓有别,身分亦是高低有别。大人说是不是?”
这——的确是如此。
“无须计较哪类人等较有权势。同为武士,大名与随处可见的御家人本是天差地别,而浪人就连衣食温饱亦属难求。而同是庄稼汉,富农坐拥万贯家财,无农地的贫农可就苦了。商人亦是如此。可见行行业业各有高低贵贱,高者藐视低者,低者仇视高者,世间众生就是如此度日的。市井百姓亦是同样道理。每个行业均有自己的规矩。甚至——就连长吏猿饲抑或非人,亦有自己的规矩得守。”
“此类人等亦有高低之别——?但……”
“确有高低之别。或许常见其混杂于城内,看似无任何分别,然实有贵贱之分,亦有行规得依循。小的和大人受町方管辖,彼等则受弹左卫门大人、车老大、或加贺美太夫等。认为其无别,实形同藐视。原本并无藐视或受藐视之理。故此——小的认为,以其亦有贵贱之分视之,较为妥当。”
“但——”
大人想说的是,凡人均应一视同仁,是不是?万三说道:
“没错,既生为人,本应无贵贱之分。但大人可要想想,咱们百姓并无切腹之责。武士蒙羞须切腹以明志,然小的这等百姓并不须为此自戕。由此可证——武士与百姓的确有别。制裁小的之法,不同于制裁大人之法。即便大名为恶,町方的大人亦不得将之绳之以法。大人能逮捕的,仅限于咱们百姓,同目付大人不得逮捕庄稼汉是同样道理。”
“你言下之意是?”
“小的所指,乃不论大人如何公正,都无从改变世间规矩。总之,非人这称呼本就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