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第七章
案时在番屋内见过此人。实为有事相求,又市率先承认道。可知未经许可夜闯同心组官舍,遭斩杀亦无权过问?志方问道。小民已置死生于度外,又市回答。

    此人不似恶徒——

    志方如此判断,遂答应听取又市陈情。

    不分百姓、农户、非人、商人,对其皆是畏惧莫名。

    与其拘泥程序,不妨先明白宣告——

    凶贼稻荷坂只右卫门业已伏法。

    不。

    昭告天下,就擒者毫无疑问确为只右卫门。

    这较任何事都来得重要,又市说道。

    ——长此以往,则天地必乱,灾厄必至。

    没错。

    的确有理,志方心想。

    昭告后,宜央请上官发落,明确记下姓名罪状,将之斩处。

    并宣告法理对不法绝不宽贷。世人大可安心度日。

    ——一味拘泥于辨明真假,实无助益。

    的确如此。

    虽然体面上、文书上或许较不合宜,但执著于合议表决,本就毫无意义。即便众人意见一致,仍可能是天大误判。总之,真相本不该裁而决之,而是选而择之。择一最善说法,将之昭告天下,较什么都来得有效。

    ——坊间本如梦幻,谎言本无虚实。

    ——两名只右卫门俱为本人,即便两名只右卫门应非同一人——

    大人不妨如此撰载,又市进言道。

    又市,本官业已如此撰载,志方在心中喃喃自语道。

    <hr />

    注释: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章

首页 >前巷说百物语简介 >前巷说百物语目录 >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