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打工维生,在一家速食店上班时,因偷窃收银机内现金而遭逮捕究办,被判有罪但缓刑,二度受到保护管束,由其小学时的导师负责。后因这位老师迁至中凑郡,树原亮也跟着移居此地,此时被选任为其保护人的便是宇津木耕平。
一年后,树原亮被警方以涉嫌谋杀宇津木夫妻的罪名逮捕。
纯一发觉一件事:树原亮和他是同一世代的,只比他大五岁,案发时为二十二岁。
他深感诧异,心想:怪了,警方推断的凶器是“斧头或柴刀之类的巨型利刃”,才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怎会使用那种兵刃呢?若是我,一定使用刀剑……他再度翻阅那份文件,想要找出别的疑点。
在“相关证据”的项目,他见到一份影印本,上有一章,字样为“宇津木”,看样子是从银行调出来的,但字体简朴易认,可见并非正式的“印监”,而只是普通的“印章”。
第二页的标题为“检证报告”,上有胜浦警察局长的签名与官章,可见应是“现场检证”的报告。除详载宇津木耕平宅邸的位置与环境外,在“现场状况”的项目下也记述了屋子的格局构造,其中虽未明载“屋内有楼梯”,但却提到“厨房地板下有储藏室”,可见所谓的“楼梯”并非不可能存在。此项目最后附有房间简图,在玄关右侧的厨房地板处有一长方形,上面标示“储藏室”,唯此处并未注明“设有楼梯”。
纯一继续查阅,忽然看见一张触目惊心的照片。
那是一具屍体的照片:宇津木耕平倒卧血泊中,死状惨不忍睹。
纯一慌忙移开目光,但那惨状却已深深印在他脑海中。
宇津木启介曾说:“当我见到先父时,他的脑浆正从额前流出来。”纯一转念又想:我非看不可,这是我的义务!
肉汤的香味从厨房中飘过来,但他不为所动,仍将目光再移回照片上。
那是彩色相片,色彩鲜明,可见到淡黄色的脑浆、赤红色的鲜血,以及雪白的头盖骨。
纯一现已明白启介所言非但不夸张,甚且还有所保留。也已明白启介为何未提及母亲的死状,因为下一页就有康子遗体的照片。因头部受重击,康子的眼珠竟已……纯一呻吟一声。厨房里的南乡似乎停止了动作,但并未说话。
纯一慌忙掩口,但心中却在大骂那凶手。
这种事也做得出来?那凶手简直不是人!
罪大恶极!死不足惜!
三名男子坐在法务部“矫正局”的大会议厅中。天花板上的日光灯仅有半数是亮的,全都是在他们所坐位置上方。
“看守所的报已收到了。”参事官对着局长和总务课长说:“身家调查的影印本明天也送到。”局长和总务课长都望着桌面,脸色阴沉。
参事官心想:这种工作,可能做再多次也不会习惯。
“所长的报告有有没有提到什么特别的?”总务课长问。
“除了‘不接受感化教育’之外,一切正常。”
“不接受?”
“是的,因为记忆方面有问题。”
总务课长点头道:“我知道,这人好像忘了一些事。”参事官问:“丧失记忆不是可以构成停止行刑的理由吗?”
“难道你要等到他恢复记忆才处决?”
“我认为应再深入调查。”
局长插嘴道:“依我之见,停止不行并不妥,即使真的丧失记忆,日后是否恢复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旁人如何确定?让他再继续装疯卖傻,我们岂不是永远无法行刑?”
“你是说他有可能诈病装痴。”
“不错。”
参事官闻言大为沮丧,只好继续报告:“除此之外并无异状,囚犯心情尚称平稳。”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