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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我说;“毫不介意。”实际上,这是无关紧要的。正象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我也服用安眠药。唯一不同的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天天晚上都服药,我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抗药性,一付足以使诺顿先生沉沉入睡的剂量对我却影响极小。那杯巧克力本身就是掺了药的。我们喝的量都一样。他喝下去的那一份及时地发生了效力,而我喝下的却对我无甚影响,特别是当我吃马钱子碱补药来抵消安眠药作用的时候,就更是如此了。

    那么,我们来看看最后的结局吧。在诺顿睡着以后,我把他放在我的轮椅上—这很容易,轮椅上有许多种机构—并将它推回了原先的位置,就是帘幕背后临窗的突出部分。

    然后,柯蒂斯“照料我上床。”在万赖俱寂的时候,我把诺顿推回了他的房间。随后,剩下的事就是要利用一下我的好朋友黑斯廷斯的眼睛和耳朵了。

    也许你还没有发觉吧,黑斯廷斯,我戴的是一个假发。你更不会发觉我的胡子也是假的(这个甚至连乔治斯都不知道),在柯蒂斯来了以后不久,我假装有一次不当心把胡子烧掉了,并且立即叫我的理发师做了一个一模一样的。

    我穿上了诺顿的睡衣,把我的灰白头发弄得竖了起来,然后,我走到过道里,轻轻地敲你的门,不一会儿,你就出来了,睡跟朦胧地往过道里望了望,你看见诺顿离开了洗澡间,一瘸一拐地穿过过廓,走进自己的房间,你听见他在房内转动锁孔里的钥匙,锁上了门。

    然后,我把睡衣换到诺顿的身上,将他放到他的床上,用小手枪打死了他,这把手枪是我从国外带来的,除了有两回(当时周围没人)我把这枝枪醒目地放在诺顿的梳妆台上以外,我一直谨慎地锁着它,放手枪的那几天上午,他正好不在房子里,走远了。

    我将钥匙放进了诺顿的口袋里之后,便离开了那房间。

    我从外面用另一把相同的钥匙锁住了房门,这把钥匙是以前配好的。我已经保存了一些时候,然后,我把轮椅推回了自己的房间。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开始写这份说明了。

    我累极了—一连串劳顿使我疲劳已极,我想,时间不会太长,我就要……

    还有一两件事我要强调一下。

    诺顿的行为是毋庸置疑的犯罪。

    而我的行为则不是,我没有犯罪的意图。

    对我来说,除掉他的最容易、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地干掉他—我们可以说,我那把小手枪意外走火了。我可以装出惊恐,痛惜的样子—说它是一件最最不幸的意外事件,人们会说,“这个老糊涂没想到枪里装着子弹呢—这个可怜的老家伙。”

    我没有选择这种作法。

    我要告诉你这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黑斯廷斯,我愿意“比个高下。”

    是的,比个高下!你常常责备我没有做的事情其实我一直就在,一丝不差地干着呢,我对你也是挺讲公道的,我不希望你劳而无功。我在耍着把戏,但也给你一切机会去发现真相。

    也可能你不相信我,那就让我把所有的线索都和盘托出吧。

    关于钥匙。

    你知道,我已经告诉过你了,诺顿是在我之后到达这里的。你知道,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到了这里以后,调换过房间。这一点也已经告诉过你了!我到了斯泰尔斯以后,我房间的钥匙不见了,而且,我另配了一把新的。

    因此,当你自问,谁会杀了诺顿呢?谁在开过枪之后,还能离开房间?而房间显然是从里面反锁着的,因为钥匙在诺顿的口袋里,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赫克尔·波洛,因为他到这里以后,配过一把房间钥匙。”

    关于你在楼道里见到的那个人。

    我本人曾经问过你,你是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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