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开始教书,认识一个名叫耶瑞·卡尔森的人,不幸的是他是范耶尔企业的员工。他们结了婚。我以为他们过得很快乐——至少一开始。但几年后,我开始察觉事情并不如预期。他会虐待她。就像一般听到的故事——他打老婆,而老婆还是一味袒护他。终于有一天他下手太重,她受了重伤被送到医院。我帮了一点忙,她便搬到海泽比岛上来,之后再也不肯见她丈夫。我当然也解雇了他。”
“但他们并未离婚?”
“这得看你怎么定义离婚。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还不申请离婚,但她一直不想再婚,所以应该没有太大差别。”
“这个卡尔森……会不会有关系呢?”
“……和海莉?不会,一九六六年他不在赫德史塔,也还不是公司员工。”
“喔。”
“麦可,我很喜欢西西莉亚。她或许是个难应付的人,不过她是我们家族里头的好人之一。”
莎兰德花了一星期准备毕尔曼的死。她考虑了也否定了许多方法,最后缩减到剩下几个可供选择的实际方案。不可冲动行事。
唯一要满足的条件只有一个。无论毕尔曼怎么死,都绝不能牵扯到她身上。她认为警方进行调查会找上她是理所当然,因为只要检视毕尔曼的职责,迟早都会发现她的名字。但他从以前到现在有那么多当事人,她只是其中一个,也只见过他四次,何况不会有任何迹象显示他的死与任何当事人有关。他还有前女友、亲戚、泛泛之交、同事等等。甚至也有一般所谓的“随机暴力”,也就是作案者与受害人并不相识。
即使她的名字出现,也不过是个档案数据上注明有心智缺陷、无助的、失能的女孩,所以最好让毕尔曼的死因错综复杂,那么罪犯就不可能是一个智障女孩了。
她排除了用枪的可能。取得枪支并不难,可是警方追查武器的功力很惊人。
她想到用刀子,这在每家五金行都买得到,不过最后还是否决了。就算她毫无预警地出现,将刀子插入他背后,也不能保证他会立刻死亡而不发出一点声响,说不定还死不了。更糟的是他可能会挣扎而引起注意,还有她的衣服可能沾上血迹,成了对她不利的证据。
她也想到用炸弹之类的,却又觉得太复杂。制造炸药本身不是问题——网络上随便都找得到制造致命武器的方法,难就难在要找到一个不会误伤路人的地方放置炸弹。而且,这也同样不能保证他一定会死。
这时电话响了。
“喂,莉丝。我德拉根。有个工作给你。”
“我没时间。”
“这很重要。”
“我在忙。”
她挂上话筒。
最后她选定下毒。这个决定令她吃惊,但仔细想想十分完美。
莎兰德在网络上搜索了好几天,选择极多,其中一项是科学界认定最毒的物质之一——氢化氰,又称为氢氰酸。
氢氰酸是特定化学工业使用的元素,其中包括制造染料。只需几毫克便足以致人于死,若在蓄水池中倒入一公升,便可歼灭一个中型都市。
这种致命物质当然会受到严格管控。但在一般厨房,却几乎能无限量地制造,只需准备少数实验器材和几样原料即可,前者花上几百克朗买一个儿童用化学工具箱便可取得,而后者则可由一般家庭用品获得。至于制造方法可以上网去找。
另一个选择是尼古丁。一条香烟便可抽取出足够的分量,然后加热制成带有猫性的糖浆。还有一种更好的物质是硫酸烟碱,制作过程较为复杂一些,但具有可经皮肤吸收的特性,她只需戴上橡胶手套、注满水枪,往毕尔曼脸上喷,不到二十秒钟他就会昏迷,几分钟内必死无疑。
莎兰德一直不知道竟有这么多家用品能变成致命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