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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倒更像是女友。几个男人穿着光鲜,只是没人像我在北边一英里半处见到的穿着全套行头的皮条客。房间里有种纸醉金迷的氛围,不过跟哈勒姆区或时代广场那儿的酒吧比起来,这儿更含蓄微妙一些。

    我往电话里投了一角硬币,给旅馆打电话。没有留言。那天晚上旅馆前的招待是个黑白混血儿,他总是在喝止咳糖浆,但似乎并未影响他的工作。他还能用圆珠笔做《纽约时报》上的填字游戏。

    我说:“雅各布,帮我一个忙。打这个电话号码,就说要跟钱斯通话。”

    “要是他接电话怎么办?”

    “那就挂断。”

    我把号码给他。他重复了一遍,然后问我对方是“钱斯先生”吗,我说是“钱斯”。

    我走向吧台,差点儿点了一杯啤酒,但还是要了可乐。一分钟后,电话铃响了,一个孩子接了电话。他看上去像是大学生。他大声问这儿是否有个叫钱斯的人。没人回答。我盯着酒保。即使他知道这个名字,也没表现出来。我甚至无法确定他是否听见了。

    我本该在我去过的每个酒吧玩这个小把戏,也许会有意外收获。但我花了三个小时才想到这个主意。

    我是个侦探。我在曼哈顿到处喝可乐,却找不到一个该死的皮条客。在找到那个狗娘养的之前,喝了那么多甜东西,我的牙都要掉光了。

    酒吧里有一台自动点唱机,一张唱片刚结束,另一张唱片才开始,是西纳特拉的歌,打动了我,让我想起了些什么。我把可乐放在吧台上,叫了一辆出租车,奔向市中心的哥伦比亚大道。

    我在第七十二大街的拐角下车,往西走了半个街区,到了普根酒吧。这儿的顾客中,非洲后裔不如白人教父多,但无所谓,我不找钱斯。我找“男孩”丹尼·贝尔。

    他不在。

    酒保说:“男孩”丹尼?他刚才还在。去顶尖酒吧看看,穿过哥伦比亚大道就是。他不在这儿,就在那儿。”

    没错,他在那儿,就坐在酒吧最里面的吧椅上。虽然数年未见,但他变化不大,认起来不难。“男孩”丹尼的双亲都是黑皮肤的黑人,他的容貌很像他们,但肤色不同。他是一个白化病人,苍白得就像一只白鼠,十分矮小瘦弱。他自称身高五英尺二英寸,但我总是觉得他谎报了大约一寸半。他穿着银行家常穿的那种条纹三件套和一件长久以来难得一见的老式白衬衫,领带黑红相间,颜色黯淡,黑色皮鞋光可鉴人。回想起来,我从未见他不穿西装,不打领带,或是穿破旧皮鞋。

    他说:“马修·斯卡德。我的上帝,只要等得够久,什么人都会碰见的。”

    “一向可好,丹尼?”

    “老了。岁月不饶人哪。你住的离这儿还不到一英里远,但我们多久没见了?别怪我话糙,比乌龟王八的一辈子都久。”

    “你变化不大。”

    他端详我一会儿。

    “你也一样,”他说,但听上去言不由衷。这么一个怪人发出的声音竟是再正常不过的男中音,且没有任何口音。你本以为他会发出菲利普·莫里斯旧商业广告里约翰尼那样的声音。

    他问:“你一直在这一带?还是特意来找我?”

    “我先去了普根酒吧。他们告诉我你或许在这儿。”

    “我很荣幸。当然,你来纯粹是为了看看老朋友。”

    “不全是。”

    “我们干嘛不找个桌子坐下?我们可以聊聊过去的时光和死去的朋友们。你来这儿有什么事?”

    “男孩”丹尼偏爱的这些酒吧都在冰柜里备了一瓶俄罗斯伏特加酒。他就喝这种酒,并喜欢冰的,但他的酒杯里不放叮当作响会稀释酒的冰块。

    我们在酒吧后面的一个隔间里坐下,一位矮个女招待迅速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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