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不知道。我没有确定的想法。可能是要用来自杀。
看起来像是这样。不然他没有理由要拿那把枪。““你在卡耳尼许的时候曾经对我说,你想过是个女人杀了索瑞尔,这是什么意思? ”
“你想想看,我认识亚伯特所有的男性朋友,他没有半个女性朋友——我是指交往较密切的女友。我总是觉得在我认识他以前,他应该有过一个女人。他绝口不提那些他最在意的事,所以他从来没告诉过我这件事。我偶尔看到他收到过几封女人亲手写的信,但他没有特别说是谁写的,亚伯特对这种事开不起玩笑。”
“他最近曾收到这样的信吗? ”
拉蒙回想了一会儿,说有,他确定有。
“笔迹如何? ”
“字有点大,属于圆胖型的字迹。”
“你看到报上对杀了索瑞尔那把匕首做了详尽描述,你曾见过或拥有过这样的东西吗? ”
“我不但从没见过这玩意儿,更别说我有这样的东西。”
“你可曾假想这个女人是谁或者是有关她的事? ”
“从来没有。”
“你的意思是说,你是这个人近几年来最亲密的朋友——跟他共同生活了四年——而竟然对他的过去一无所知? ”
“我知道很多关于他过去的事,但这一件除外。你不了解亚伯特这个人,否则你不会认为他会将所有的事统统告诉我。他平常不会这么扭扭捏捏的——仅在特别的时候。”
“他为什么要到美国去? ”
“我不知道。我跟你说过,他最近心情不好—_{旦他从不会找人倾吐,但是最近——有种诡异的气氛,我无法形容。”
“他一个人去吗? ”
“是的。”
“不是跟女人一起去? ”
“当然不是,”拉蒙突然说,仿佛格兰特侮辱到他的朋友。
“你怎么知道? ”
拉蒙在他的记忆里搜索答案,显然是一段空缺。他显然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可能性:他的朋友想要跟别人一起出国而不是跟他。格兰特看得出来他正思考着这个窘境,拒绝相信它。“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知道,反正我就是知道。
他就是这样告诉我的。““你否认你知道任何索瑞尔后来发生的事? ”
“是的。你难道不以为如果我知道任何事,我会一五一十地告诉你? ”
“我希望你能说到做到! ”格兰特说,“你那些模棱两可的猜疑将对你往后的申诉极为不利。”他请便衣念出他所记下的笔录,拉蒙同意记录符合他所说的一切,颤抖的手在每一页纸张上签下名。等他签完最后一张时,他说,“我觉得很累,可以躺下休息吗? ”格兰特叫医生过来时,喂他喝了一口水。十五分钟后,犯人在追拿者还清醒地思索着这段自白时,筋疲力尽地睡熟了。
拉蒙的自白出人意表地合情人理。每一处情节都环环相扣。除非它基本上绝无可能性,否则很难挑得出毛病。
这个人对每件事都自有解释。时间,地点,甚至于动机。
他以感情为出发点,先是发现左轮弄丢了,再利用这段似是而非的陈述让人动之以情。有可能或一点可能,证明拉蒙说的是事实吗? 难道这是上千次案子里惟一一次次例外,证据契合每处细节,一连串与事实毫不相干的巧合,导致结果是一场天大的误会? 然而,拉蒙的故事太过单薄——基本上绝无可能成立! 命案发生以后,他有整整两个星期斟酌他的说词,刨光,润饰,让它怎么看都是巧合。
把受争议的问题扭曲成超乎现实教人难以接受的故事,纯粹是低劣的聪明才智。
没有人能够出面澄清对拉蒙不利或占优势的几个疑点。格兰特心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