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自由心证”
推测到佐山和波多野雅子在10日那天一起乘车到御岳去了。
技村幸于可能也从冈野的报告中得出了同样的推测。她是个聪明的女人,而且追踪意识强。如果是那样,枝树幸子就很有可能在听过冈野报告那些情况之后,奔赴御员的现场进行“调查”,因为她可能也认为波多野雅子的缢死不是自杀,而是佐山道夫的伪装杀人。
从附在轮胎上的那些红土和杂草来看,好像不是去多摩川岸边游玩,而是到御岳去了。
—在这一点上,桑山和楼田意见一致。
樱田事务官从御岳到青梅,进行了调查。
据调查报告,一天,青梅站前的一辆出租汽车载着好像是来自东京的一位30岁左右的女客,到御岳的西侧去。那位女客带着司机爬进了山林。那儿是以前发现波多野雅子尸体的地方。
后来,那个女人乘出租汽车返回青梅站,进了“和来轩”中国菜馆,在餐馆里向老板娘打听了许多关于以前来过的一男一女的情况。
樱田访问了“和来轩”的老板娘。老板娘对那个女人和谈话的内容记忆犹新。6月10日傍晚,一男一女两位顾客在店里吃过中国炒面,那女人声称那对情侣是自己的朋友,打听了他们的许多情况。当时,那对情侣的车在10号那天来到店门前时,同“青梅林业公司”的一辆货车发生过纠纷,这事也告诉了她。那女人听到这件事很有兴趣。出租汽车司机也作了证明。原来,那女人离开“和来轩”后,又到了车站后边的“青梅林业公司”事务所,访问了同那家用车吵架的那个货车司机黑原。
于是,樱田又前往青梅林业公司,直接访问了司机黑原三郎。黑原还记得很清楚。
“10号傍晚,在和来轩的门口,一辆下行线上的车要右拐弯,前方被阻,我不由得火上心来,对那个带着女人的男人训了几句。当时,和来轩的老板娘出来劝解过。”
问到那辆家用车的特征,同佐山道夫的车相同,只是车号没看。
然而,解剖波多野雅子的尸体,胃肠中遗有中国炒面的消化物,这是铁的证据。和来轩老板娘描述的那对情侣的特征,也是同佐山道夫和波多野雅子一模一样。
据此,可以推断出两个事实。
一是,波多野雅子是佐山开车带到御岳,绞杀后伪装成缢死的。所谓警察署认定波多野雅子是自杀,是因为尸体腐烂严重,颈部索条沟不清楚,雅子的丈夫坚持对警察说妻子是‘咱杀”。尤其是后者,丈夫有情妇,具有希望妻子死亡的倾向,因而声称雅子有遗书。丈夫希望妻子的横死不引起大的骚动,因为他打算不久就同情人结婚,实际上没到半年就举行了婚礼。桑山曾经偶然在饭店里遇见过他们的婚宴。
另一个是,枝村幸子根据以上调查掌握了佐山道夫的罪行,便以此为武器,要挟佐山结婚。可以说,佐山杀害幸子的动机就在这里。
看了樱田的报告,桑山更加坚定了对佐山的怀疑。可是在技村幸于命案中,一审判决冈野是凶手,二审也肯定要围绕被告冈野进行争辩。辩护人只是以被告冈野的目供没有任意性进’行防守。自供当然没有任意性,但辩护人却没有试图从别人身上找出凶手。
由于不负责这一案件的审理,桑山不便干预。负责这一案件的同事丸冈继承了一审检察官的论点。这不是出于丸冈检察官个人的考虑,而是从一审阶段就根据上峰的意志——命令决定的。法官各有各的“自由心证主义”,检察官却没有。即使一审检察官的论点与事实方面不符,上一审的检察官也要继承其论点。所谓“检察一体化的原则”太死板,有时就是违反被告人的利益,也要采取拥护这一体系的不合理倾向。
桑山确认冈野不是凶手,真凶是佐山道夫。如果自己是审理这一案件的二审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