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封锁的鬼屋
允许继续进行的话,那一切就尘埃落定了。我就这样想着出庭了,并且以“准备证据”为由,请求继续进行辩论。
对方的K律师站起来,刚要说什么,大概是要请求结审吧。这时后面有个女人,小声说了些什么,我转过头去看,K律师也转过头,一个女人站在那儿。于是K律师大步走到旁听席,和那女人耳语了几句。
那女人二十岁许,绾着圆发髻,好像在哪里见过……不出我的所料,对方的K律师提出请求结审,还好审判长允许了继续进行,我这才松了口气。
出了法庭,我再次看到K律师和那女人,在走廊里小声嘀咕。回到律师办公室以后,甚至在回事务所的电车上,我一直努力回忆那女人是谁。女人的姓名住址,当然都写在诉状上,我指的不是这个,而是一直觉得,自己在哪里见过她。描着眉、抹着胭脂、化着厚厚的妆,穿着浅蓝色底白格子罗纱和服,绛紫色单层腰带系在胸部上方,怎么看都像是酒吧里的女招待,唉,那样的算是现代美女吧。
然后,凭着职业特性,我立刻就明白了,这个女人就是这起案件的原告。
单想起这个,也未必会给这起案件,带来什么变化,只是对方急于结审,并且提出了五点有力的证据,而我却什么证据也没有。古话说“溺水者攀草求生”,我总是觉得,如果能想起这个女人的话,说不定能得到什么有用的证据。然而,我怎么都想不起来。
走在大街上,忽然间看见擦肩而过的那个女人似曾相识,这种事应该经常有吧。然后仔细想想,可能只是和自己认识的人很相像而已,或者是昨晚梦到的面孔,我也曾想,可能我觉得似曾相识的原告本人,也类似于这种情况,只不过是我的错觉罢了。
正当我考虑这些完全派不上用场的东西时,又过了四、五天。如果就这样,等到辩论日期来临的话,结审我必败无疑。
<er h3">第四封信
我想起来了,那个女人……
本月二十日开始,某某报纸的例行节日活动之一——“纳凉博览会”开幕——翻开今早的某某报纸,我看到第一页上的通告,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那个女人(原告)就是去年夏天,我给你写的信中提到的,在鬼屋里昏倒的女人,我和貌似是她丈夫的男人,一起照顾的那个。事件的源头,竟然追溯到了鬼屋,真是因缘巧合啊。
当我知道这个事情的时候,不知为什么,竟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并且觉得,事情很快就要真相大白了。然而过了一段时间,我才意识到,这是什么嘛,就算知道那女人就是去年夏天,在“纳凉博览会”的鬼屋昏倒的那个人,又和这次的事件,能有什么关系呢,又怎么能联系到一起呢?这样一想,我忽然觉得,为什么要那么努力地,想起那个女人呢,这简直太愚蠢了,我的脑袋最近是怎么了?
然而有一点,我已经完全忘记了,就在想起她就是那个昏倒的女人的同时,我也想起了那个佛堂的幽灵。那天晚上的幽灵,确实和平时不一样,我想那幽灵也是在哪里见过的。
就这样,我想起那个女人,不但对案件没有任何帮助,反而妨碍了案件的证据收集。我于是放弃了这个案子。
下次的辩论就缺席好了,一直缺席到有了判决再说吧。这样想着,心情也舒畅了,大脑也一下子清亮了。
第二天是星期天,虽然还有正在争执中的案子,有应该要会面的人,但是那一天,我一点都不想思考和案子有关的事情,于是就挎着照相机出了家门。
漫无目的地出来,我很快就开始后悔,在这炎热的夏天,一个人背着相机出来了。想起“摄友会”(不才我也是摄友会的会员)的主题是“盛夏”,于是,就去了附近的会下山公园。在山上支起了三脚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