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节
孝——或是把他软禁起来也不一定。
受到猛藏的请托或施压的县警上级长官,就算是财源捏在猛藏手中或是要靠他照顾,毕竟不可能把一个背着四条人命的杀人凶手和凶器放任不管。如果那样做,万一下次又闹出案子,必然会万劫不复。而且我相信猛藏也不会笨到这样拜托人家。所以他很可能在案发后刚开始侦查没多久就抓到孝了,然后再从手下中挑两个可以委任这种差事的人,让他们谎称看到孝的尸体。
接下来,他再拜托县警刑事部长,或那位部长当议员的哥哥:孝已经被软禁起来,我保证不会再让他给社会增添麻烦。所以,请采用我部下的目击证词,把调查行动朝着孝已死的方向进行——
耕叔,你不觉得这极有可能吗?
自从这个念头盘踞脑海后,我开始过着只在意这件事的生活。我把银行的工作也辞了,有段时间甚至连明惠都忘了。要不是她眼睛失明,我可能会继续那样下去吧。
令我困扰的两点是:实际上找不到孝人在何处的证据;还有,就算藏匿孝,对村下家和猛藏来说,也没有任何好处。尤其是后者,更是个难题。
村下猛藏为什么要藏匿孝?
纵使把他藏起来,也没有任何好处。全国都知道孝是幸山庄命案的凶手,就算把他藏起来,也不可能恢复村下家的名誉。
我也不相信这是出于亲情。案发后,猛藏虽然摆出一副替孝赎罪道歉的姿态,但我总觉得那极可能只是做做样子。只要坚持这种低姿态,就可以安然躲开社会舆论的矛头了。
不过——
以下所说的只是旁证,而且不过是谣传,所以我也不敢断定,但这个实例倒是可以说明村下猛藏为了保护自家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耕叔,十八年前,在东京的麻布曾经发生一场饭店大火,这你还记得吗?那家饭店叫“新日本饭店”。当时入住的八十三名房客中有四十一入烧死,死伤惨重。
这场火灾很明显是人为过失。新日本饭店虽是一家当时才完工半年的崭新饭店,却没有防火门和自动洒水器,也没有装设烟雾侦测器。就连灭火器,都没有放在各个楼层。客房的窗帘也不是防火的,逃生门被堵起来,用来堆置杂物。
更糟的是,这家饭店只求外观漂亮,八层高的建筑物中央是挑空通风的。起火点虽在二楼,但火灾一发生,通风口顿时成了超大烟囱,浓烟迅速蹿往各楼,助长火势不断往上蔓延。在罹难者中,有不少人都是被火逼得从高处跳下才死的。
你也许会想:这场火灾我倒是知道,可是这跟村下猛藏应该无关吧?
如果这么想,就错了。
的确,这场火灾后来经过审判,饭店业主和经营负责人都被判刑了。但他们其实只是替身,真正提供资金、订购设备、把成本压到最低、命令负责人压榨员工好让自己中饱私囊的——
据说就是村下猛藏。
光在潟户这个小镇当名人可能已经无法满足他了吧,他开始放眼东京。
十八年前,猛藏四十一岁,潟户友爱医院已经跻身大医院行列,收益也越来越可观。于是,他开始考虑去东京发展。而他首先着手的就是经营饭店。要找人当替身,是因为他认为在这竞争逐渐激烈的行业,如果让人知道精神科医院的院长就是经营者,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
当替身的人会唯唯诺诺地挑起火灾的责任认了罪,没把猛藏抖出来,大概是因为猛藏砸了大把银子,承诺照顾他们的家人,还替他们请了最好的律师吧。不管怎样,总之他们也明白,这只是业务过失致死罪,不会判太重的刑罚。
这不是我的臆测,是从杂志的报道中摘录出来的,那篇报道的复印件我夹在这里——
在调查村下猛藏的过程中,我被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