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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乌索尔爵士回身就坐:“我有我自己的铠甲,坐骑更胜于你。一匹衰弱的老马和一堆破钢板锈链子于我又有何用?”

    “斯提利?佩特打造了我的战甲,”邓克微愠道,“伊戈对这套铠甲精心照料,链甲上不沾一点锈斑。铸它的钢铁坚固耐用。”

    “坚固耐用,但沉重,”乌索尔爵士抱怨,“而且对任何正常人都过于庞大。你壮得不同寻常,高个子邓肯。至于你的马,骑起来太老,煮来吃还塞牙。”

    “雷鸣自不如从前年轻,”邓克承认,“如你所言,盔甲也略嫌巨大。但你尽可以随意出售。从兰尼斯港到君临,数不清的铁匠都愿接手这般货色。”

    “换来仅值一成的钱,我估计,”乌索尔爵士说,“随后拿去融掉。这可不行。我爱的是亮闪闪的银币,不是一堆破铜烂铁。源自国库如假包换的银币。那么,您究竟是否愿意赎回您的装备,爵士?”

    邓克捻着手里的酒杯,皱起了眉头。酒杯是沉甸甸的真银,杯缘镶着一圈金丝蜗牛。杯中之酒亦金光闪闪,甘醇美味。“若是心愿都能信手拈来,我又何尝不愿欣然付钱。可是……”

    “……你连下个注的两个银鹿都掏不起。”

    “如果您允许……允许我暂借回我的盔甲与战马,我可以晚些付清赎金。一旦我筹足数目。”

    蜗牛用滑稽的眼光看着他:“您去哪里筹足,爵士?”

    “我可以服侍某个领主,或者……”说出这些话异常困难,这让他觉得自己像个乞丐,“可能会要好几年,但我终会还债。我发誓。”

    “用您那骑士的荣誉么?”

    邓克脸红了:“我会在羊皮纸上写下契约。”

    “一小片废纸加上雇佣骑士的信手涂鸦?用来做厕纸还差不多。没别的用处。”

    “您自己也是个雇佣骑士。”

    “这您可伤到我了。的确,我浪迹天涯,从不听任他人差遣……但我上一次卧睡荒郊野外已是很久远的事了。旅店对我来说更为舒适得体。我是个‘比武骑士’,您所能遇见的最优秀的那种。”

    “最优秀?”他的傲慢令邓克恼怒不堪,“狂笑风暴也许不会同意,爵士,‘长刺’里奥和‘野兽’布雷肯想必也颇有不同看法。在杨滩堡,无人知晓蜗牛知名。若您身为如此著名的比武冠军,为何如此默默无闻?”

    “您听到我称自己为比武冠军了么?确实,那会让您名扬天下,对我来说,还不如回家自个出水痘。多谢夸奖,但我并非冠军。我会赢得下一场,但决战中我将落马。巴特维尔为第二名准备了三十金龙的赏金,对我足够了……算上丰厚的赎金和我赢得的赌注。”他对着满桌金银扬了扬手,“您看上去强壮高大。身高总是会打动愚民的心,虽然在比武中不值一文。威尔替我为我自己下了一赔三的赌注,肖尼大人愿意与我以一赔五对赌,真是十足的蠢货。”他用修长的手指拾起一枚银鹿,旋转着弹上半空,“下一场我会击败老公牛。然后是猫咪窝骑士,如果他能挺到与我对决的话。这两场的赔率定然很高,真是让人伤感呢。庶民们总是如此热爱本乡的英雄。”

    “格伦顿爵士是英雄之血脉。”邓克鲁莽地反驳道。

    “哦,我真的期待如此。英雄血脉也许能值当一赔二吧。婊子的血脉就没那么值钱了。格伦顿爵士一有机会就唠叨他的尊考,但您是否注意到他从不提及自己的母亲?理由相当深刻呐。他是由营妓所生。简妮,那名字是叫?他们称她作一文钱简妮。直到红草原,战火点燃前夜,她接了数不清的客,结果那晚之后她被改称为红草原的简妮了。火球在那之前要了她,毫无疑问,但跟着就是一百个其他男人。在我看来,我们的好朋友格伦顿可是酷爱假设啊。他根本连红头发都没有。”

    英雄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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