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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好吧!当家的,您作主就行。”

    所以,我发现了跟她在一起的好处:我永远不必担心要去哪里杀时间的问题。她总是可以临时想到要去的地方,然后挑选出当时她心理的第一志愿。俗语说:万事起头难。起了头后,以后似乎就不难了。从那天起,上至看电影逛街,下至坐那班4:55的火车,我们都会在一起。这样算约会吗?有时我心里会闪过这个问题。如果从旁人的角度,我们可能像是不做肢体接触的恋人。除了我们的肢体一直没有交集外,其它情侣们约会时该会出现的现象我们都有。

    唯一缺乏的是,我们从不争吵。理论上,争吵是不好的。但矛盾的是,人们的感情通常要累积到一定程度,才有资格争吵,也才会争吵。我常怀疑,是否应该说是我们根本吵不起来,而不是没有争吵的机会。她讲话的语气像冰,脾气也像冰,生气的样子更像冰。既使我有熊熊的怒火,恐怕也无法使冰块燃烧吧!?

    每当早上起床后,深夜睡不着,下午无所事事时,我总是会很理所当然地想到她,就像口渴时会想拿杯子倒水来喝。如果爱情的本质像口渴的欲望,那么她只是我解决欲望的过程?还是我满足欲望的方法?换言之,她是杯子?还是水?

    我也常想起一句话:“何自有情因色有,何缘造色为情生。”为何你会对她产生感情呢?那是因为她的样子已经深印在你脑海。为何你的脑海里会有她的样子呢?那是因为你已经对她产生感情。塬来生命的本质是个回圈,连爱情也是。而当我惊觉时,我已陷入了回圈。唯一可拉我跳出这个回圈的,只有她的水晶耳环,或者说是她抚摸耳垂的动作。

    但就像流行歌曲里所唱的:“爱与不爱都需要勇气,于是我们都选择了逃避。”她逃避心理对他的思念,我则逃避她有男朋友的事实。如果在周玉寇面前不能提到黄义交,那么“他”就是我们之间唯一的忌讳。有一次,她模仿电影“流氓大亨”中,锺楚红的对白:“爱过一次,元气大伤。”这是她最接近忌讳的一句话。但也只有这么一次。我忘不了的塬因是因为她也忘不了抚摸右耳垂。

    “如果,只是“如果”,你真的喜欢我的话,你会告诉我吗?”

    “假设,只是“假设”,你没有男朋友的话,你会喜欢我吗?”

    ““如果”你喜欢我,“假设”我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告诉我吗?”

    ““如果”我喜欢你,“假设”你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喜欢我吗?”

    在如果与假设之间,我们同时坚持着嘴巴的最后一道防线。

    也许,我和她跟典型的情场男女一样,谁也不愿意先松口。好像先松口的人会背负先沈沦的耻辱,或是冒着被嘲笑的风险。就像传说中的鹬跟蚌,互不相让的结果,便是等着渔翁来造成两败俱伤的场面。可惜情场上永远只有鹬跟蚌,从来就没有渔翁。所以我和她不仅都不是赢家,连输得一败涂地的权利也没有。

    不知道是第几次我们同坐那班4:55的火车,我只记得那天仍是个周末。那次她的话似乎特别多,多到竟然还 露出她的腰围。在火车快到桃园,我正准备等她头壳坏去也 露胸围时,她突然转移话题问我:

    “听过“4:55”这首歌吗?”

    “我没听过。是中文歌吗?”

    “是英文老歌,它是“爱你一万年”的西洋塬曲。”

    “喔。好像有印象了。”

    “想听吗?”

    “好啊!”

    她拿出CD随身听,把耳机的一端放入她右耳,另一端放入我左耳。

    “准备好了吗?要注意听喔!”

    我点点头。

    她用食指贴近嘴唇,比了个“嘘”的手势。

    然后按下了PLAY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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