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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就是要让别人注意,让别人爱看,一句话,就是要哗众取宠,若能成功地哗到众取到宠,那么,他就可以被写进电影史,而电影史里的人,在我看来,大多是坏人,为了能与坏人平起平坐,我不惜把自己也变成坏人,我喜欢争强好胜,我就是这么一个性格,就是有这么一种激情,明话告诉你吧,我就是那种为了能够参加抢劫,不惜把自己身上的钱全部扔掉的糊涂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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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的决定是个错误,这一点,从一开始我就有所意识,但一个错误的开头往往并不显现出错误的全貌,是对是错,非得经过命运的拨弄才可水落石出,我的剧本继续进行,这期间,我接到一两个嗡嗡打来的电话,她问我写得怎么样,我知道,除此以外,她更想问的是什么时候能与我在一起,嗡嗡十分懂事,不向我提任何要求,只是婉转地告诉我,要是路过她那里去看看她。
我去看了她,我们一个月没见,嗡嗡猛然间看到我出现在她面前,显得有点陌生,我拉住她的手,让她坐在我旁边,与她贫了几句嘴,就像对上了暗号,嗡嗡眨眼间便向我撒起娇来,她一会儿坐在我腿上,一会儿又绕到我身后抱住我,一会儿,她揪揪我的头发,确认出我还是那个跟她逗了一年多的老怪,于是,赖劲儿也上来了,我带她出去吃饭,她边吃边眼珠四下乱转,观察我的神情,看我是否愿意带她回家,我问她:"你明天有排练吗?""没有,我们这星期什么事也没有!""晚上炒更吗?""不炒,我不爱炒更,乱哄哄的,没意思!""那你跟我回去吧。""好吧!好吧!"嗡嗡迫不急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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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着车,嗡嗡坐在我旁边,我们先去位于赛特旁边的山姆叔叔快餐店去买了10个蛋塔,那是嗡嗡十分爱吃的一种小蛋糕,是所有糕点里最便宜的一种,嗡嗡爱吃的东西大多十分便宜,可以说,她对奢侈生活缺少兴趣,她喜欢那种普通生活的温馨劲儿,对她来讲,扎在一个小饭馆里与坐在一个大饭店里没什么两样,无非是环境不同而已,面对饭店里30块钱一筒的听装可乐,她的评价是"不值",这表现出她质朴而实际的一面,这与我的观点十分吻合,借助豪华来抬高身份,我认为是人类的虚荣心在等级制上面的体现,这方面走得远的往往是正在向上爬的那部分人,"实用"往往被视为贫穷的象征,而"无用"则是一种富裕生活的审美情趣,昂贵的餐厅饭桌上往往会摆上一瓶鲜花,不仅使桌上放置盘子的地方被占椐,而且也使饭桌上显得不简洁,但人们乐意使自己认为,方便不方便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在鲜花下吃饭与众不同,当然,富裕闲暇的生活方式自有其漫不经心的可爱之处,似乎理所当然地高人一等,不幸的是,对于穷人,所有的乐园都是关闭的,因为缺少与之相配的教养与习惯,一般情况下,穷人以引人注目为荣,因为那会使自己显得重要,尽管他们从未真正重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