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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个羊痫的人,我们也敢说他那时是决不在发病之中。
羊痫性的虚拟裸恋,从法律的立场看,显而易见是不负责的,我们固然可以搁置不论。不过我们还要记得,就在真正的裸恋,当事人也大多在神经病态上又有些高度的理智的失常,甚或完全有病。在一切歧变的种类中,这原是共同的一点。但对裸恋,这一点恐怕比任何其他种类部关系重大。因此,一个作“偎亵的暴露”的人,在受法律惩处以前,理应先交由专家诊察。希尔虚弗尔德认为没有一个裸恋者是心理正常的。在有的例子里,裸恋的冲动可以被克服过去,或过了一阵自己无形消散。这大概是因为裸恋的来历有些不同。或因酒精中毒,或因其他原因,当事人的高级神经中枢暂时失去了制裁的能力。惟其是暂时的,所以经调养与治疗后也许可以复原。如果这种暂时的现象发生在青年时代,则年事稍大后,更自然而然地有复原的倾向。有受虐恋倾向的卢梭就是一个例子,他在里说:在童年时,他有一次或两次曾经远远地看青年女子暴露她的屁股。
好几年前,笔者旅行经过摩拉维亚即Moravia,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属奥国,后属捷克,笔者在火车上望见一个少妇在铁道附近的小河中洗澡,当火车在她面前驶过时,她转身过去,并且特地把围着下身的衬衣提起来,露出她的屁股。在这里,我们要记住暴露屁股原是古代一个辟邪的方法,到了后世,则退化成为表示鄙薄与不屑的一种姿态,在女子用得特别多。)在妇女中,除了童年时期,真正的裸恋行为是极难得的。布赖恩(Douglas Bryan)说得好, 妇女发生裸恋行为时,她把全身当做男子阴茎一般向人暴露。这在事实上是比较困难的,惟其困难,所以少见。裸恋者的暴露行为,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很无聊与无意义的,一般人又不察,以为一定是疯癫的一种行为,无法解释的,以前有不少关于精神病或性的“孽邪”的作家均有过这种看法,这种作家如今恐怕还有。这看法是过分的,固然我们也承认,有一部分极端的例子往往与精神病有关,或的确是一种性的病态。
笔者的看法是裸恋根本上是一种象征的行为,其动机与出发点还是在求爱。
简而言之,根本还是一种求爱的行为,不过是没有走正路罢了。一个裸恋的男子把他的性器官向相逢的女人卖弄一下,而观察他这种突如其来的行动对那女人究竟发生一种什么打击,一种置身无地的害羞的反应,使他就得到了情绪上的满足,仿佛和正常的性交所给予的满足一样。他觉得在精神上他已经一度破坏了一个女人的贞操。
从该立场看,裸恋可以和另一种更普通的冲动相比,并且事实上也是相连的。
有许多人喜欢在年轻和天真烂漫的异性前面做一些不雅及失态的动作,或讲一些秽亵故事与笑话,而观察对方的反应。这种行为其实也未尝不是一种裸恋的行为。
它的动机和所企求的满足是一样的,即同样要目击别人在情绪上的难堪,而从中取利。不过奈克认为裸恋不过是施虐恋的一种。教人难堪,让人惊惶失措,便是一种施虐的行为。这又未免把裸恋看得过于简单,我们不敢苟同。秽亵的暴露与秽亵的言辞,虽如两种不同的裸恋,但也可以在一个裸恋者身上发现。
值得在此提出的,还有很有趣的一点,就是施虐恋中的主动的鞭答行为和裸恋行为,就象征的意义而言,是大可以相比的。一个鞭打者手持一根棍于或鞭子(本身就是阴茎的一个象征,并且在有的民族的文字里,鞭棍一类的名词往往也就是阴茎的称号)走近一个女人,要在她身上平时隐秘的那部分打出一些像脸部怕羞时所呈现的红晕来,并且要在被鞭的地方观察肌肉的痉孪性的颤动(在性兴奋时,肌肉颤动原是常有的现象),而同时又要使她在情绪上发生和这种红晕与颤动相呼应的反